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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問題FAQ
在公司工作5年了,有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,不過勞方代表卻一直沒有換人,請問要辦一場真正有民意基礎的勞資會議,要怎麼做?
2019-12-25
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,勞資會議勞資雙方代表各2至15人,如果事業單位人數在100人以上,就各自不能少於5人。
勞方代表必須要經過
選舉
選出 ,如果公司有工會,應委由工會來辦理選舉,沒有工會的話,就要由全體勞工直接來選舉,且選舉日期至少要在選前10日公告。
經由選舉選出的勞方代表之
任期為4年
,並且可以經過連選連任。